区级社会团体有关事项备案
事项名称 | 区级社会团体有关事项备案 |
设定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申请条件 | 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资料内容符合《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0号)等要求。 |
办理材料 | 请携带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开户证明号 |
办理机构 | 高陵区民政局综合科 |
办理地点 | 高陵区鹿苑街办鹿苑大道转盘东南角高陵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4:00到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29-86916570 |
办理流程 | |
办理时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表格下载 | |
在线系统 | 无 |
常见问题 | 无 |
备注 | 无 |
主 办:365365体育投注员会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承 办: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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