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贫困母亲救助、“两癌救助” |
设定依据 | 《2011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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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罹患乳腺癌或宫颈癌的农村贫苦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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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申请表(村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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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各辖区街办 |
办理地点 | 鹿苑街办:高陵区鹿苑街道西街111号;姬家街办:高陵区姬家街道渭阳路中段(陕汽技校南);崇皇街办:高陵区崇皇街道高茹路负10号;泾渭街办:高陵区泾渭街道泾渭中路62号;通远街办:高陵区通远街道东街;张卜街办:高陵区张卜街道张卜村八组;耿镇街办:高陵区耿镇街道苏虎路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鹿苑街办:029-86010805;姬家街办:029-86035378;崇皇街办:029-86040089 泾渭街办:029-86030092;通远街办:029-86083071;张卜街办:029-86071088;耿镇街办:029-86060010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现场办结 |
办理时限 | 即办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表格下载 | 现场领取表格,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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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系统 | 无 |
常见问题 | 无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