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给付
事项名称 | 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给付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第七十三条;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三条、第二十五条;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7月1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发布,根据2009年5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第四条; 《西安市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市政发〔2004〕153号)第三项。 |
申请条件 |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办理材料 |
1、《西安市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申请表》原件;
2、区县以上级别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领人领取失业金的工行卡复印件 |
办理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地点 | 南新街就业局门口社保服务大厅(南新街464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29-86927023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打卡支付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表格下载 | 现场领取表格,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填写 |
在线系统 | 无 |
常见问题 | 无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