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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给付
    发布日期:2017-08-09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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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给付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第七十三条;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三条、第二十五条;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7月1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发布,根据2009年5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第四条;

    《西安市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市政发〔2004〕153号)第三项。

    申请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1、《西安市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申请表》原件;
    2、区县以上级别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领人领取失业金的工行卡复印件
    办理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点 南新街就业局门口社保服务大厅(南新街464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6927023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打卡支付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现场领取表格,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填写
    在线系统
    常见问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