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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守法证明办理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环保高陵分局   作者: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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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环境保护守法证明办理
    设定依据

    《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

    《关于进口废纸审批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07年第61号)

    申请条件

    1、有完备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

    2、近三年内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3、排污企业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

    办理材料 到现场直接填写表格即可。
    办理机构 环保高陵分局
    办理地点 高陵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城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高陵区鹿苑街办昭慧路奥韵华府二楼; 园区政务中心:高陵区崇皇街办泾环南路2289号泾渭大厦四层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城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029-86926520;园区政务中心:029-86096530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签发-出具守法证明―公布-归档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现场领取表格,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填写

    在线系统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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