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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
    发布日期:2017-12-12 14:29   来源:市场监管局   作者: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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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理材料

    (一)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办理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
    办理地点 区政务大厅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昭慧路中段残联综合服务大楼(高陵一中向西100米);园区政务大厅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泾环南路泾渭大厦党政服务中心四楼
    办理时间 区政务大厅: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份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园区政务大厅: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份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区政务大厅:029-86926518;园区政务大厅:029-86096557
    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通过预审的——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后到登记窗口提交书式资料——资料齐全合法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网上登记资料2个工作日审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在线填写www.xags.gov.cn

    在线系统 西安红盾信息网(www.xags.gov.cn)
    常见问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