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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发布日期:2017-12-12 15:19   来源:市场监管局   作者: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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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理材料

    (一)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三)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营业执照;

    (五)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复印件纸质版1份。

    办理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
    办理地点 区政务大厅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昭慧路中段残联综合服务大楼(高陵一中向西100米);园区政务大厅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泾环南路泾渭大厦党政服务中心四楼
    办理时间 区政务大厅: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份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园区政务大厅: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份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 区政务大厅:029-86926518;园区政务大厅:029-86096557
    办理流程

    申请注销登记——受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 现场办结(备案)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在线填写www.xags.gov.cn

    在线系统 西安红盾信息网(www.xags.gov.cn)
    常见问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