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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低保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日期:2017-12-13 16:00   来源:民政局   作者: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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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涉及低保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设定依据

    《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市民发〔2016〕112号

    申请条件

    城镇低保:持有我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4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

    农村低保:持有我区农业户籍并长期居住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4800元的农村居民家庭。

    办理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婚姻状况、疾病、残疾证明纸质版一份;

    3、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各1份;

    4、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原件一份、就业收入证明纸质版一份。

    办理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救灾科
    办理地点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鹿苑大道与上林一路十字东南角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点--18:00点(7、8月份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6917589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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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