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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发布日期:2017-12-15 16:40   来源:西安泾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作者: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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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申请条件

    辖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参保

    办理材料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1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机构 西安泾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办理地点 泾环南路1189号政务园区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份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6096553
    办理流程

    参保人携带参保资料提出申请--西安泾河工业园管委会居民医保办理点向区医保中中心报送参保人参保资料--区医保中心办结后由管委会发放给参保人

    办理时限 3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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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