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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城市管理局一周工作动态(12.25-12.29)
    发布日期:2018-01-02 14:49   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作者: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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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23日—12月29日,区城市管理局对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81个,目前已将存在问题以《责任告知单》形式反馈至各责任部门,并要求限期整改。

    ◆ 12月25日下午,区城市管理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前往阎良区“两拆”办开展“互看、互比、互学”活动。区城市管理局“两拆”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 12月26日,区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烟头不落地、高陵更美丽”宣传、捡拾活动。

    ◆ 本周以来,区城市管理局组织绿化人员对全区行道树进行浇灌、刷白,对绿篱进行清掏,并对水景公园围墙挂花,共刷白套红1960棵行道树,冬灌1080平方米;栽植红叶李264棵、银杏树122棵、桂花树24棵;清掏树叶垃圾4吨;对绿化带冲洗、浇灌用水450余吨;完成水景公园花墙镂空设置,共放置角堇10000余盆;对沿街行道进行亮化提升,共挂灯400余个。

    ◆ 12月29日下午,区城市管理局组织10余名志愿者开展平安社区(居民小区)安全巡查活动,并向过往市民群众散发倡议书,宣传“烟头革命”。

    ◆ 本周以来,区城市管理局对全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原煤散烧及油烟治理等工作进行集中整治,共清理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180余处,清理门前乱贴乱挂40余家,乱堆乱放10余处,宣传横幅40余条;拆除楼顶发光字8处;检查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及原煤散烧店面335家,查出原煤散烧7家,没收、销毁燃煤炉具7个;教育、劝离、下发违停通知书90余份。

    ◆ 连日来,区城市管理局为持续推进“烟头不落地 高陵更美丽”活动,在东方红路、鹿祥路等城区主要路段安装灭烟柱500个。

    ◆ 本周,通远何村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序进行,共计处理各类垃圾3326千克(其中:有机垃圾2039㎏,无机垃圾412㎏,可回收353㎏,不可回收518㎏,有害垃圾4㎏),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分析,垃圾处理减量化达84%左右,垃圾分类数据按照何村社区入住率统计,占总人数的50%-60%。

    ◆ 按照西安市高陵区城乡道路管理“路长制”工作要求,区水务局安排专人对包抓路段进行每日巡查,记录巡查日志,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共督促劝导车辆乱停乱放7处;擦洗站牌6个,擦洗垃圾箱12个,捡拾烟头、杂物约5千克;清理乱堆乱放6处;积极向沿街商铺宣传“烟头不落地,高陵更美丽”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发现围挡不规范、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及时将存在问题已反馈责任部门协调解决。区发改委发动所有干部积极参与,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并彻底整治包抓路段“脏乱差”现象,尤其突出抓好“清垃圾”、“清杂物”,累计共出动人员30余人次,发现问题10余个,并全部协调解决。区总工会每天填写完成《西安市高陵区路长工作日志》,对检查的时间、问题处理办法及整改效果作详细记录,对发现的烟头、纸屑等垃圾进行打扫,累计上街巡查140余人次,清扫路面2000余平方米、捡拾烟头66个;签订烟头不落地地目标责任书8份。区国税局对包抓路段巡查20余次,对发现烟头、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共捡拾烟头50余个,清理卫生死角3处、垃圾堆积1处。区政研室按照“五步”工作方法和“四查”工作要求,利用休息时间对包抓路段进行巡查,共巡查30余人次,发现问题16处,协调解决问题16处。